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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司机踹伤八旬老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0:58 华夏时报

  法庭上鞠躬表歉意老人家属索赔29万元

  本报记者陈宇航通讯员王悦报道黑车司机张某踹伤80岁高龄的街坊刘老太一案昨天上午在丰台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

  上午9点,被取保候审的张某在律师和妻子的陪伴下,走进法庭。刘老太的女儿和律

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到庭,向张某提出29万余元的8项赔偿。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去年6月2日10点,张某在丰台区南三环中路某院内,因停车问题,与刘老太发生矛盾,张某将刘老太踹成轻伤。

  张某在法庭上陈述:“我家经济条件不好,自己没有工作,靠用私家车拉活挣点钱。因为停车的问题与刘大妈发生矛盾。那天,她见我把车停在她窗外,就把我的车牌拿走了,还一直指责我。我当时气蒙了,就把大妈给踹了。事发以后,我很后悔,一直积极给大妈看病,还给她请了保姆护理。”

  张某的辩护人认为,张某因一时冲动,没有想到伤害的后果,所以不存在故意行为,是过失。

  听到这儿,公诉人反驳道:“被告人作为38岁的成年人,应该能预见到伤害一个80岁老人的后果,怎么能叫过失?是故意伤害!”

  对此,张某的辩护人提出,不同意负担原告要求的精神赔偿。

  庭审结束前,张某向刘老太的女儿深深地鞠了一躬,对给刘老太造成的伤害道歉。

  丰台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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