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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北京问路热线”不应该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1:01 华夏时报

  ⊙方虹

  日前,“北京问路热线”电话1605106、16885106开通。该热线查询可细化到北京的每一个加油站、宠物市场。在试运营的3个月期间里,该热线服务为免费(只收取市话费),短信也只收取普通短信费用。3个月后再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制定价格,统一收费。

  “北京问路热线”开通,方便了市民的出行,当然会受到人们的欢迎。但是,它是否应该收费?却值得商榷。

  在信息多样化的时代,要求个人掌握某一领域的全部信息已经成为不可能。查询各种信息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的一部分。“问路”作为一种新兴行业,就是在这种大趋势下应运而生的。虽然这一行业的出现与人们的日常习惯和道德准则相悖,但其符合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为人指路并收取一定费用不足为奇,即使有人开办“问路公司”,只要合法经营,也无可厚非。问题是,当“问路服务”成为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时,是否可以收费就值得讨论了。

  据介绍,“北京问路热线”服务系统是民政部“全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试点、示范项目,是全国统一地名问路服务系统北京地区的服务平台。可见,“北京问路热线”服务系统属于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既然是公共服务,投入的是纳税人的钱,只能用在为民众提供无偿服务上,任何人都无权从中换取金钱。以此来衡量,“北京问路热线”打着为公众服务的名义,行收费之实,就未免于理不通了。如果有的政府部门利用公共服务做商业交易,就变成了追逐利益的商业机构,也就脱离了公共服务机构的本质。这是对纳税人权利的一种漠视,更是公共管理手段的倒退。

  要清除公共服务行业的乱收费现象,各级政府首先应该明确政府与公共服务机构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如果该财政负担的资金不到位,让公共服务机构自己到市场上去找饭吃,那不是改革,而是政府的失职。当然,让公共服务远离市场、回归本职,并非对相关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全盘否定。其实,政府为民众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与这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是两码事儿。公共机构绝不能利用公共服务牟利,这应该是一个原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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