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层住户难享太阳能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1:08 大江网-江西日报 |
编辑同志: 我家住在大余县城区某街道的四楼,多次与七楼顶层住户协商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一事,但得到的回复是“不可能”。七楼主人不让装太阳能的理由是,楼顶是他家的私有财产。 顶层住户如此一说,我实在没办法,只好找到县房产局的同志,但据了解:在顶层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国家没有明确的政策限制。目前对于业主与物业之间因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产生的纠纷,只能以业主与物业签订的“合同约定”作为调解的依据,如果合同上事先约定可以安装,当然支持;如果合同上禁止,其他人也无能为力。遗憾的是,我们的购房合同根本没有涉及装太阳能热水器这一款。 现在全国都在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推广使用太阳能有利于国家长远利益,顶层住户不给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没有道理。盼望建设部门、物业部门能有一项政策性的东西出来,让楼顶成为整幢楼住户的公共财产,支持住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开发商在规划的时候,应将房顶设计好,将每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位置留出来,避免住户之间起争议。 大余县金莲山大道 叶兰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