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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免费用血"不"免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1:4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王立坤 实习生左秋红

  “不是说参加过无偿献血之后,直系亲属就能享受相应的免费用血吗?我姐夫曾经无偿献血1200毫升,可前段时间,我姐姐住院用了800毫升血花了2560元,到省血液中心报销时却只给报销了880元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免费用血不就是用血时可以不掏钱吗?为什么反而要承担那么多费用呢?”省会陈女士深表不解。

  ■发问:献血者用血如何报销

  据陈女士介绍,她姐夫已经累计无偿献血达到1200毫升,“按照当初献血时血液中心宣传的说法,累计达到1000毫升以后,献血者本人就可以终身享受免费用血,而献血者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便可以按献血量等量报销血费。”让陈女士不能接受的是她姐姐用血时却要承担其中绝大多数的血费,“我已经无偿献血2400毫升了,如果今后我或者我的直系亲属碰到需要用血时也要这样,这与当初血站的宣传是不是不相符啊?”

  ■答复:报销血费仅免除成本费

  据了解,我国除了现行的《献血法》外,各省都有相应的无偿献血管理办法。我国1998年开始实施的《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无偿献血者临床需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免交或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省血液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献血法》中提到的无偿献血者免交的费用就是指血液的成本费,我省物价部门批准的血液成本费为110元/100毫升,这个价格各省都不尽相同。

  ■分析:全血与成分血浆成本悬殊

  省血液中心献血服务科的谢主任就献血者报销血费一事进一步解释说,“因为公民献血时,血液中心采集的均为全血,而在医院用血时,则根据患者病情输入成分血浆,比如红细胞、血小板等,而不同的血液种类在经过深加工后与全血的成本相差悬殊,医院为病人使用时表现在价格上也比较悬殊。为了公平,自从《献血法》颁布以来,我省一直秉承无论是献血者本人还是其直系亲属或配偶用血后,均按照其用血量报销血费的原则,也就是按每100毫升110元的全血价格报销,而不是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报销。”谢主任表示,献血者本人用血与其直系亲属或者配偶用血并不冲突,国家《献血法》也是这样规定的。

  同时,谢主任向记者举例说明了这个道理,一位公民献全血200毫升,当他得病时需要输血200毫升血小板才能恢复,那么这200毫升的血小板可能要8位公民每人献血200毫升才能产生,如果将这200毫升的血小板价格全部报销,对其他献血公民是不公平的,所以按照我省的有关政策,献血量在1000毫升以下的,本人用血时可以按照献血量的3倍报销血费,故可以为其最高报销600毫升全血的价格。

  省血液中心业务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随着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越来越提倡大家科学用血,血液中心采集到的全血都会通过各种科学的方式加工,产生更加适合病人病情需要的成分血浆,成本也会增加,所以目前不可能实现全额报销血费,而仅是免去血液的成本费。

  同时,业内人士也表示,国际上有些国家曾经对我国的无偿献血还要为用血者免去成本费表示不能理解,他们认为无偿献血就应当不要任何回报,但基于我国国情,同时也是对献血者的一种鼓励,鼓励用大家的力量去挽救病人的生命,这是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提倡和发扬光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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