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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热议:“密码举报”值得提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2:43 大江网-江西日报

  近日,福建漳州龙海检察院称,为消除群众举报贪官恐惧暴露身份遭打击报复的心理,举报人可进行密码举报,即上网自编密码举报,并可在规定时间内查询所举报案件的查处情况。对经查属实的案件,举报人可凭举报密码领奖。笔者认为,这种“密码举报”值得提倡。

  检举违法犯罪行为,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然而,一些地方出现的举报人遭

打击报复的案例,却在无形中“打压”着公民依法举报的热情。前不久,众多媒体报道了辽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李文娟的举报遭遇:在工作中,她发现本局存在人为少征巨额税款等违法和违规行为,于是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事后,她曾两度被单位辞退,并遭鞍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被劳动教养一年。一个大胆检举税款流失、为国家挽回巨大损失的公民,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肯定和奖励,反而遭遇常人难以想象的不公正待遇,实在令人叹息。

  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事件,暴露出少数地方保护举报人机制不完善和执行乏力。在这种环境下,公民举报的勇气和热情往往会在众多“前车之鉴”下逐渐消退乃至消失。

  如何有效保护举报人、保持公民的举报热情?有关专家指出,最根本的是要加快保护举报人制度的建设乃至为此立法。然而,立法不是一个短期的过程,在公众对立法保护和制度完善给予充分期待的同时,有关部门必须因地制宜地制定更加切合实际、见效更快的保护举报人的措施,从根本上避免“李文娟悲剧”再次上演。

  从保护举报人这个角度看,“密码举报”不失为一条可行之道。此举既可有效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又可通过支付奖金的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激励,这种充满人文关怀的制度可谓两全其美之策。(陈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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