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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 酒后肇事找人冒名诈保 血迹为证骗子低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2:57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 酒后肇事为逃避保险公司拒赔找人顶替、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伪造交警部门证明、保期快到时为“找”回保费故意单方肇事……昨日,太平洋保险公司通过早报公开了诈保骗术。

  据太平洋保险公司赔案调查员孙鹏说,今年2月15日,太平洋财产保险青岛分公司接到报案称:2月14日晚21时30分左右,兰某驾驶一辆在该公司保了险的轿车行至崂山区某村

头时,撞到路边花棚内,造成车辆严重受损,驾驶员没有受伤。相关人员赶到现场调查发现,该车受损非常严重,驾驶室内方向盘和破碎的风挡玻璃上还残留有头发、血迹。

  保险公司调查得知,肇事驾驶员并非报案人兰某,而是车主王某的儿子小王。近日,冒名顶替的兰某和肇事者小王终于承认:为避免担负高达十几万元的汽车修理费和需要对花棚主人作出的赔偿费,由兰某冒名顶替小王欲骗取保费。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部门,由于当事人认错态度比较好,公安部门正在考虑依法对其从轻处理;而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酒后驾车肇事在保险公司免赔之列,因此小王和肇事车将不能得到任何赔偿。(魏巍)

  人物对话

  我年轻不想犯罪

  昨日,记者通过电话与小王对话。小王态度诚恳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记者:2月14日到底是谁开车肇事?

  小王:是我开的车。在俺舅家喝了不少酒,又被伙计们子打电话叫去喝酒,路上就出了事。我当时受了伤,脑子也懵了,后来怕保险公司不赔,就叫了俺伙计顶替。

  记者:你的伤情如何?

  小王:右臂粉碎性骨折,现在能动了。

  记者:你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什么性质吗?

  小王:一开始不知道,公安介入调查后我知道厉害了,十几万元的案子搞不好要负刑事责任的。我还年轻,不想犯罪。我错了,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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