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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必须备案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4: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侯林利)昨(19)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将达到80%以上,2007年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争取在3年时间内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本月底前四川将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

  为完成此目标,劳动部门将采取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实施分类劳动合同制度等

措施。劳动用工登记制度是指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作为劳动用工登记,要求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或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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