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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公交纳入“特许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5:0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南京4月19日电江苏扬州市建设局日前与市区3家公交公司签订了“公共汽车线路特许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公交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每条线路须缴纳两万元线路履约保证金。公交公司在经营期间如发生重大事故和问题,管理部门可收回经营权。以前,扬州公交线路的经营权由行政部门审批后,公交企业的使用权就不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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