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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劳动者有权组织工会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5:0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编辑同志:

  我新近应聘到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公司管理异常严格,对员工的要求近乎苛刻。因为工资高,员工们都小心翼翼地过日子。随后不久,我发现公司内没有成立工会。出于保护我们自己权利的目的,我和关系较好的同事交换意见后,决定发动同事成立工会。公司老板知道后不同意,认为外企和中国国内企业情况不同,不需要设立工会。请问:外资企业劳动

者有权组织工会吗?

  刘珂刘珂同志: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代表和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组织。我国《劳动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工会法》第三条更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从以上这些法规中可以看出,不论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如何,只要其“在中国境内”,就应该遵守我国《劳动法》和《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允许职工组织工会,并保证其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外资企业是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组织,当然应该遵守上述法律的规定。所以,你所在公司的老板反对职工组织工会,并以开除相威胁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外企员工完全有权利组织工会。并且,工会的存在与否是“大家”的事,实际上也与每个职工息息相关。你应向其他同事讲明法律的规定,帮助其增强权利意识,动员大家一起积极争取并维护自己参加和组织工会的合法权利。⑤3(汪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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