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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受害者变害人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5:0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列位,这里再说一起本为受害者,如今却变成了害人者的怪事。近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涉外刑事案件,越南籍妇女黎氏秋商因涉嫌拐卖妇女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现年36岁的黎氏秋商本为越南妇女,几年前被人拐卖到新密市关口镇李金龙家。然而本为受害者的黎氏秋商不仅未吸取教训,反而把罪恶的目光盯上了自己的同胞,和“丈夫

”李金龙商量拐卖自己的同胞赚钱。2004年8月8日,黎氏秋商伙同李金龙将一名叫黎氏雪的越南籍妇女卖给卢氏县董家村的李某为妻,得款5000元。初次得手,两人觉得得到了甜头,于是到处物色被拐卖对象。此后又将4名越南籍妇女卖到卢氏农村,共得赃款3.59万元。

  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第5次得手不久,此案就被警方侦破,二人遂被抓获。近日,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李金龙、黎氏秋商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各5万元。

  这真是:

  昔被拐卖已受害,

  今却卖人更不该;

  本是同地同根生,

  相煎太急为何来?

  (富林旭春革宇)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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