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啤酒瓶再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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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5:44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任诗芹)“不使用非‘B’瓶生产啤酒,不生产捆扎啤酒。”4月18日,全省23家啤酒生产企业在合肥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啤酒生产经营的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 因受利益驱使,有些啤酒生产企业继续使用非“B”瓶和生产捆扎啤酒,严重危害广大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几年来,啤酒瓶伤人事件不断。 为加强啤酒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各啤酒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向社会庄严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承担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使用非“B”瓶生产啤酒,不生产捆扎啤酒;建立完善的原材料进货验收制度,非“B”瓶一律不采购、不回收;回收的“B”瓶及采购的新“B”瓶一律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使用;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行政部门的监督,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