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棚户区改造须达商品房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6:36 北方晨报

  本报讯 首席记者李春红报道 昨日上午,鞍山市市长谷春立就鞍山市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进行调研。

  谷春立指出,建设单位必须保证棚户区建设的质量,要按照商品房的标准对棚户区进行改造,保证人民群众住上高质量的住房,同时也要加强小区环境建设,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

  谷春立要求有关部门快速办理棚户区改造的各种手续,确保棚户区工地在4月份开工建设,在5月底之前对全市剩下的七片棚户区全部进行拆迁。届时,鞍山市将彻底结束棚户区的历史,彻底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