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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可在医院设警务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7:4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卫生部、公安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单位于2005年10月8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执法行动。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大力整治医疗机构周边的治安秩序,对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充当“医托”行骗和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号贩子”“医托”活动频繁的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可根据需

要设置警务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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