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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装备部颁布《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8:30 法制日报

  总装备部、国家财政部日前联合颁发《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定》,标志着我国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步入法制轨道。据介绍:在当前装备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使用过程的监控,有利于积累项目成本价格资料,提高新上项目概算预测的准确性,降低项目研制费用,促进国防科研与武器装备现代化的跨越式发展。(解放军报)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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