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宣传部原副部长石星光被害案3被告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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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8:47 新华网 | ||||
资料图片:甘肃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石星光
4月19日,四名被告在法庭上受审。新华社记者张泽远摄 19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甘肃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石星光被害案。法院当庭对此案四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 2005年11月16日12时30分,兰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兰州市城关区某家属院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公安机关在现场确认被害人名叫石星光,生前担任甘肃省政协常委、省政协文卫委员会副主任、省记者协会主席,曾经担任过甘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甘肃日报社社长。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线索,迅速破案。19日9时,丁齐伟、孙培俊、杨大军、蔡毅 作为石星光被害案的被告人被押入法庭受审。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本案四被告均为高中以下学历,且均有犯罪前科。法院认为,被告人丁齐伟、孙培俊、杨大军预谋后入室抢劫并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均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兰州中院依法判处丁齐伟、杨大军、孙培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蔡毅 的行为不具备包庇罪构成要件,被当庭宣告无罪。另外,法庭对受害人家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也进行了宣判。 事件回放 三被告入室抢劫杀人 被告人丁齐伟、杨大军预谋抢劫,并由杨大军提供了作案目标。2005年11月16日10时许,杨大军利用报社投递员身份骗开石星光家的单元对讲门和家中防盗门后,三人一起进入屋中。杨大军假借让石星光填写报社客户回访卡。乘石不备,孙培俊持铁杵猛击石的头部,丁齐伟持弹簧刀朝石胸部连捅数刀。石星光在反抗时,杨大军猛踩石星光腰腹部,后致石星光当场死亡。随后三人抢走财物。 (新华社电记者 张泽远) · 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