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念了一个多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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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9:01 红网-三湘都市报 | ||
被告席上的雷渊利风光不再。 本报记者 刘哲摄 本报4月19日讯(记者 滕斌 实习生 文美 通讯员 李柯帆臧洁)郴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雷渊利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贪污一案,今天上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案情复杂,仅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就长达40页,厚厚的几堆案卷堆在公诉人面前,足足高达20厘米,公诉人花费了1个多小时才把起 诉书念完。整个庭审将持续3天。上午8时30分,记者来到审判大厅时,拥有200个座位的审判大厅已经座无虚席。 9时许,该案正式开庭。据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至2005年4月期间,雷渊利利用担任郴州市苏仙区区委书记、永兴县县委书记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在工作安排、工程承揽、解决政策优惠、减免费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周吉等39人所送财物143次,折合人民币共计949.5018万元;挪用公款2650万元;贪污公款18.74万元…… 身着深色西装的雷渊利今天没有了往日市长的风范,面容憔悴。在法庭取证、质证阶段,记者发现,面对公诉机关指控自己的犯罪事实,雷渊利基本上都予以承认,并偶尔向法庭说明当时的情况。 ■链接 雷渊利,1953年生,嘉禾县人,原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因涉嫌受贿犯罪,2005年6月18日经郴州市人大常委会许可、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由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30日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由长沙市公安局执行逮捕。雷渊利一案由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于2006年2月5日交由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