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家属索赔3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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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9:01 红网-三湘都市报 |
本报4月19日讯(驻株洲记者 谭斯亮 通讯员 羊敏罗晟海)因抗拒执法,摩的司机黄某竟持刀捅伤数名城管队员,致使其中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前日公开审理了此案。 今年1月7日晚9时45分左右,株洲市芦淞城管监察大队五中队队长蔡林带领队员胡斌等人在辖区执勤。当看到有一辆两轮摩托车违规停放在新华书店旁的文艺路口时,蔡林等人 立即上前纠章执法。此举遭到该摩的司机黄建义的激烈反抗,双方发生争执继而扭打起来。混乱中,黄建义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城管队员捅去。先后刺中胡斌胸口两刀、腋下一刀,蔡林胸部一刀,并持刀追赶威胁其他城管队员。随后,黄驾驶摩托车仓皇逃逸。在其家人劝说下,黄建义于1月8日0时5分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胡斌因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害人蔡林心脏破裂,构成重伤。 此案开庭当天,旁听的城管队员和群众将原定的二楼审判厅挤得水泄不通,株洲市中院遂临时决定更换到一楼审判大厅审理。被告人黄建义的辩护律师称,黄当时因不久前的一次车祸造成“脑震荡”,“一天只能睡两小时”,情绪易失控,且城管队员的执法有欠规范,因此请求法庭从轻判决。被害人胡斌的家属则提出经济赔偿,要求被告人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费用共计3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