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名高管被处“极刑”:永久性市场禁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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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9:02 红网-三湘都市报 |
证监会日前公告了对一批券商、上市公司高管的处罚决定,数名高管被处以“极刑”:永久性不得担任任何上市公司和从事证券业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证监会查明,1997年以来,闽发证券累计挪用客户保证金68笔,累计发生额为30亿元;未按规定将委托理财业务和挪用保证金行为纳入会计核算;违规开户买卖国债。证监会依法对公司原董事长、原总裁张晓伟,公司员工黄玉麟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其他高管分别 处以10年、5年和3年的市场禁入。根据证监会核准的《证券业务经营许可证》,原民安证券不具有经营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但民安证券自成立后即开始从事大量的委托理财业务,并对相关理财户许诺高额回报。证监会对公司原董事长刘大力、洪流,原总裁欧阳鹏,原董事、董事长助理余汉辉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其他高管分别处以10年和5年的市场禁入。 ST宏峰原董事长高建华及其弟高建民在二级市场做庄,被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 据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