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靠涨价控制未成年人上网是逃避责任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9:11 南方网 |
中国青年报网络版 李粦 湖北省襄樊市最近出台规定,从4月20日起,市区所有网吧上网收费将上调。新的收费标准从4月20日8时起执行。具体为,临时上网最低收费标准由过去的每小时0.8元至1.5元,上调为每小时2元;会员上网费最低收费标准由过去的每小时0.7元至1.2元,上调为每小时1.5元。 据介绍,上网费提价的主要原因是,网吧之间存在无序竞争,个别网吧为了垄断市 场,实行亏本经营,从而导致一些网吧在微利甚至亏本的情况下,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或开通不健康的游戏。通过统一定价后,既可以控制未成年人上网,又可以使网吧业主正常竞争。且不说涨价的程序是否符合国家发改委新近颁布的新版《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光是涨价本身就让人质疑。随着电脑及其配件价格的不断降低,网吧数量及规模的不断增大,上网价格走低是必然趋势,怎么襄樊的网吧,反而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之下,要涨价了呢? 看了物价部门的解释,我更不明白了。涨价真能“既可以控制未成年人上网,又可以使网吧业主正常竞争”吗? 网吧业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由来已久,这里面,即有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健全,难以抵挡网络诱惑的天性,又有当前社会上适合未成年人开展课外活动的场所太少,未成年人无处可去的无奈,还有某些网吧业主惟利是图,不顾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贪婪。让未成年人远离网吧,需要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及未成年人个人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如果决策部门天真地认为调高上网费就能让未成年人因付不起上网费用而远离网吧,让网吧因每小时多得的0.5元利润而开展有序竞争的话,实在让人怀疑决策者的决策水平了。 在我看来,襄樊市之所以出台这样的涨价措施,其实是政府部门在逃避自己的责任。一方面,逃避教育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课外娱乐环境的责任;另一方面,逃避规范网吧市场、监督网吧业主的违规行为的责任。(编辑:付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