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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靠什么保证公众“嘴下留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9:45 上海青年报

  □何勇海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美国野生救援协会18日发布的2005年全国食用野生动物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尽管去年公众食用野生动物的比例在下降,但与1999年的调查相比,被摆上餐桌的野生动物种类由53种增加到80种,其中的50种直接来源于野外,巨蜥、中华鲟、穿山甲等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成为盘中美餐。专家们呼吁公众对野生动物“嘴下留情”。

  权且不提巨蜥、中华鲟、穿山甲等动物的日渐“稀有”,单就其也具有鲜活的生命而言,就令富有爱心的人不忍杀之、炖之、煸之、烧之!诗云:“焚琴煮鹤从来有,惜玉怜香几个知?”看来,焚琴煮鹤之事现在仍然没有绝迹,国人对“野味”经久不衰的好胃口屡屡成为“众矢之的”。那么,国人滥吃野生动物的恶习为何屡禁不绝呢?一边是一年比一年增强的保护力度,一边是屡禁不绝的“吃野”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根源在哪儿?

  在消费方面,错误的饮食观造就了众多“贪吃的嘴”。目前多数公众还认为食用野生动物可以达到滋补的目的,无野不成席,有些人还把吃野生动物当做身份地位的象征,以“提高消费档次”,从而导致滥食野生动物成风。于是,有些人利用出差、旅游的机会,指名道姓大吃特吃当地的野味(其中绝大多数是当地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有些人遇到不良摊贩非法出售鲟鱼、娃娃鱼、青蛙等非但不举报,还买回家尝鲜解馋。

  有需求就有野生动物买卖的暴利市场。据报道,目前在马来西亚收购一只穿山甲100元人民币,转手运至国内等地,黑市售价可达每公斤400多元人民币。如果再被贩卖到饭店,穿山甲的价格则会陡增到每公斤3000元人民币。

  暴利的“黑手”大肆捕猎杀戮野生动物,每每令野生动物保护和研究者扼腕顿足。一些地方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不够、执行不力,则姑息纵容了不法经营者和不良食客。在一些地方,野味触目可及,但鲜见执法者的身影。

  我国是野生动植物资源大国,也应成为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负责任者。当购买停止时,杀戮也会停止。因此,呼吁公众对野生动物“嘴下留情”是必要的,但仅有呼吁还不够,还要加快完善法制,严厉处罚破坏滥吃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对滥捕滥猎、非法收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的要依法惩处,让他们无利可图;对热衷于食用野味的消费者(尤其是那些用公款消费得起野生动物的“头面人物”)要加强治理,课以重罚,让他们远离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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