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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儿童、革命军残等购机票减免燃油附加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9:59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吴妍焱)4月19日,记者从深圳航空公司获悉,4月20日起,该公司将对婴儿、儿童、革命军残等人士购机票减免燃油附加费。

  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适当调整现行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线由每位旅客2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40元调整为60元。执行时间暂定为2006年4月10日至10月

10日。

  深圳航空公司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的通知,自4月20日起,对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票价优惠政策的婴儿、儿童以及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实行优惠。其中,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上述规定以出票日期为准。

  深航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儿童和婴儿旅客比例增长显著,特别是深圳、广州、上海、北京这样的一线民航市场,2005年婴儿购票总量约占旅客总人数的0.55%,儿童购票约占旅客总人数的2.02%,二者相加已经达到2.57%。据了解,2005年深圳机场进出港旅客总数约为1633万人次,其中儿童和婴儿旅客的人数超40万人次。

  深航95080订票中心张主任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新政策的出台将会进一步拉动儿童旅客市场,预计今年暑假期间儿童旅客的数量将至少会增长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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