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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一出售“黑心”馒头嫌犯被依法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0:27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20日电 (记者 汤计) 一对夫妇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每天使用化学药品甲醛次硫酸氢钠生产馒头并投放到呼和浩特市的消费市场,4月18日被检方和警方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和取保候审。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披露,这是该地区首例进入司法程序的“黑心”馒头案。

  据了解,制作“黑心”馒头的这对夫妇年龄都不大,丈夫文彦平现年30岁,原籍内

蒙古自治区兴和县人;妻子张某现年25岁,原籍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人。夫妻俩在呼和浩特市民族方便食品厂院内搞了一个小型馒头加工作坊,每天生产“黑心”馒头近两万个投放市场。期间,为了使馒头外形美观,达到增加销量的目的,他们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药品甲醛次硫酸氢钠。

  这对夫妇的劣行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严重危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呼和浩特市工商局赛罕区分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查办了此案。3月10日,工商机关将此案移送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警方依法对这对夫妇采取了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这对夫妇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8日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文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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