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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企业要建应急救援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0:41 南方新闻网

  工矿企业要建应急救援预案

  出现重大事故由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应向可能影响的周边企业、公众发紧急公告

  本报讯(记者徐维强)工矿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往往造成经济人员方面比较大的损失,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中印发了《深圳市工矿企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和《

深圳市一般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指南》,首次要求深圳市工矿企业在安全管理中编制应急预案。

  据市安监局介绍,目前全市工矿企业数量庞大,其中大量的中小型企业成立时间不长,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缺乏经验。两个《指南》的发布,就是为了指导工矿企业编制好本单位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减少事故的影响和损失。

  对于企业出现的重大事故,需要由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处理。作为企业各类重大事故的最高指挥机构,指挥中心由各部门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应急救援的决策和指挥,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演习计划等。

  应急预案对于报警程序也进行了明确。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指挥中心决定全面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通知指挥中心人员和各应急救援组全部到位,并根据事故的情况,指挥各应急救援组加强对事故现场救援和控制,同时对危险区域进行封闭、隔离,对危险区域的人员迅速疏散;必要时请求外部救援力量支援。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的单位,并可能造成威胁时,经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批准,将通过广播、电话、走向街头等方式向周边企业、公众发出紧急公告,以保证公众和周边单位能及时进行自我防护。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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