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为商何必忌“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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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1:29 南方网 |
南方网 亦菲 近日,一则新闻很夺眼球。报载: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公开表态为浙江民资正名。习书记称,资本跨区域流动其实是一种能够实现双赢的举动。广大浙商在跳出浙江发展浙江中,不仅为国家统筹区域发展以及所在地经济作出贡献,而且延伸了浙江的产业链,推动了浙江产业的梯度转移,促进了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之所以要为浙江民资正名,据说原因是:近来“炒房团”、“炒煤团”、“炒棉团”、“炒国企团”等诸如此类的商业炒团已成了浙江商人的代名词。(见《中国经济周 刊》2006年4月17日)作为省委书记,为民企的不公平遭遇鸣不平,对一些问题以正视听体现了执政为民、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新风。笔者在为浙江省委书记敢于为民资“鸣冤叫屈”而鼓掌的同时也想到一个问题,在商品社会,不要说是时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世界,“炒楼花”、“炒汽车”、“炒电脑”、“炒股票”等等已司空见惯。为何闻“炒”色变?其实,凡有商品经济交流的地方,或者说凡商业较旺的地方、行业无处不见“炒”。经验告诉人们,商场如战场,作为商业手段的商业“炒作”既有成功的欢乐,也有失败的辛酸。那么,作为商人为何又忌讳“炒”? “炒”,按中文词典解释是一种烹调方法。而时下讲“炒作”,一些人认为是一种拔高商业行为。对于人为拔高行为,属于商业道德问题,应通过“八荣八耻”教育加以端正,通过行业自律或其他规范加以约束。但是,许多所谓“商业炒作”其实是被人为曲解了。比如,关于浙江温州的所谓商业“炒作”,人们只看到浙江商人在赚钱,却看不到他们在投资,更看不到他们诚实的劳动、巨大的社会压力和智慧的交融。比如,2005年媒体关于浙江投资外省“炒煤团”的争论问题,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官员也认为,温州“炒煤团”、“炒油团”的出现有利于解决我国目前所遭遇的能源危机。(见经济企业网2006年4月18日)尽管浙商投资目的是在为自己赚钱,但他们的投资行为客观上增加市场能源供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能源的紧张程度。这个分析是客观的。 浙商经营的可贵之处在于他们针对某个被认定的商机,运用团队优势兵力,重点投资,重点突破。无论是他们出手“炒煤”、“炒油”、“炒房”,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那里商业交流可能会出现旺盛状态。商业旺正是历代所盼、世界各国都望的局面。由于商业旺,就能反映那里人气旺,反映那里税收旺。因此,商业“炒作”并不是一无是处,不必对“炒”字过分避忌。 诚然,在“炒楼”、“炒股”、“炒汽车”等炒作的背后,可能会出现某些不法商人的欺诈行为。但商业欺诈并不是商业“炒作”的“伴生品”,在没有商业“炒作”的交易中同样有可能会夹杂着欺诈行为。 所以,商业“炒作”与商业欺诈是两码事,不能把商业“炒作”视作洪水猛兽。面对商业“炒作”,政府部门要做的是加强调研,运用法律与税收手段加强管理,去弊扬利。(编辑:东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