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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社会福利社会化绝非“赢利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4:42 浙江在线

  4月17日《华商报》报道,陕西安康儿童福利院在孤婴收养中两次强收捐赠费,数额分别为1.6万元和1.5万元。事件发生在民政部等15家部委刚刚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救助孤儿工作的意见》背景下,尤其值得进一步关注。

  这一事件,首先涉及的是收养捐赠费的问题。孤儿收养可以分为涉外收养和国内收养两种。涉外收养的话,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可以收取低于3000美元的捐赠费,而国

内收养在该方面并无明文规定,捐赠属于收养人自愿行为。但在现实当中,类似安康儿童福利院变相强收捐赠费的现象,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去年发生的“江苏南通儿童福利院切除少女子宫案”中,经记者调查,该院就变相要求收养人交纳赞助费(见《东方早报》相关报道)。此外,还有的地方直接参照涉外收养收费标准,向国内收养人收取捐赠费。

  然而,正是在收费环节上的制度缺陷,使得儿童福利院等机构逐渐丧失社会救助、保障功能,乃至衍变成为赢利机构。令人发指的是,去年底曝光的湖南衡阳数家福利院收买被拐卖儿童一案。当地几家儿童福利院竟然摇身变为“儿童买卖院”,向人贩子收买被拐卖儿童,然后一方面以此造册向国家申领抚养资金,另一方面则向外地福利院及个人“转售”!

  由此可见,允许或默许儿童福利院等机构接受收养人任何形式的捐赠费存在严重制度弊端。简单来说,儿童福利院既是具体对孤儿、弃婴等弱小群体实施社会救助的部门,又是接受社会捐赠的主体,虽说福利院往往强调所接受的捐款纯属自愿,而且全部上缴主管部门,但由于自己充当财务兼出纳,最后势必出现监管缺位的状况。在具体操作中,主管部门也很难清楚捐款是否出于收养人自愿,福利院上缴的捐款是不是全部捐赠所得。如果主管部门参与到捐款所得的“分配”当中的话,更难免对福利院强收捐赠费等行为睁一眼闭一眼。要改变福利院“角色”错乱的状况,首先是要停止福利院等机构的“收费站”职能,收养人如果自愿捐赠,则应当通过专门机构进行(收养人可以通过该机构定向捐赠);其次,所有捐赠的收支账目,都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在网站上)进行公开,随时供当事人以及社会查阅、监督。特别是要形成多种监督力量,保证捐款(物)不受到任何侵蚀;还有就是积极倡导民间团体的参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事业。

  但这仅仅是从具体操作环节入手。如果对福利院现有弊端的制度根源进行深层次反思的话,可以发现,根本问题在于,我国近些年来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理念与措施在推进过程中出现了严重偏差,甚至存在被相关利益团体利用的现象。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探索社会福利体制的“社会化”之路。2000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个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提出了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总体要求,制定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优惠政策。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由此成为加快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其具体措施也被简化为“民办公助”、“公办民营”。

  至今,“社会福利社会化”仍是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核心理念。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救助孤儿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慈善事业,鼓励民间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公民和外资等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儿童福利事业,进一步推动孤儿救助工作的开展。”

  必须指出的是,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大方向并没有错,其“总体要求”也与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相接轨。但在具体推行当中,一来出现公共福利机构的基本功能丧失,公办民营成了公办民“赢”;二来由于监管不到位,个人或私营福利机构也屡屡发生通过领养孤儿骗取钱财的事件,“民办公助”成了民办“蛀”公。前述福利院等社会救助机构大肆追逐“经济效益”,正是打着“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旗号进行的。由此可见,社会福利领域所进行的“社会化”改革,已经误入“赢利化”歧途,有必要进一步反思,并提出更加完善的解决方案。

  不得不说,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被异化并非孤立现象,在医疗、教育等领域依稀可见其魅影———出发点、大方向并没有错的改革,在具体推进当中却一再遭遇“伪市场化”的阻击,最后为民众所诟病。近年来关于改革方向的大讨论,正是对此的整体性反思。目前,基本结论已经非常明晰,医疗、教育以及社会福利领域出现的问题,归根结底大抵为“改革不彻底”所致。

  由此,首先,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大方向,加快整体推进改革的步伐。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进一步推动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完善现代市场经济法治规则的决心不能动摇。其次,必须注重公平原则,改革必须使大多数民众受益,即不能以牺牲广大民众利益为代价,片面追求“带血的GDP”。第三,政府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必须坚守“公共服务”的基本立场,即以全体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为本,切忌将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片面理解或有意扭曲为“赢利化”。而社会福利制度改革领域当前出现困局,业已为此添加了新的注脚。


作者: 魏英杰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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