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助者要善待“剩余善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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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5:25 新民晚报 |
生活困难的叶师傅被诊断为癌症,社区居民自发为他捐款。不久,喜讯传来:叶师傅被误诊,很快就可痊愈了。这时,一个问题摆在叶师傅面前:捐款是留下,还是送回? 昨天,市民姜茂森为记者讲述了叶师傅对待“剩余善款”的故事,并呼吁:受助者要善待“剩余善款”。 挨家挨户去还钱 50多岁的叶师傅从外地来沪打工,住在卢湾区建德社区,前一阵子,他被误诊为癌症。小区里的“道德点评台”向居民们通报了这件事,请大家自愿为叶师傅捐款。80多户居民的7092.6元捐款马上汇集到了叶师傅手中。得知是误诊后,叶师傅喜出望外。同时,他也觉得很不安:那些捐款该怎么办? 最后,他还是决定:挨家挨户上门道谢,7092.6元“完璧归赵”。“道德点评台”又公布了这件事,居民们看了,心里都暖洋洋的。 不止一个“叶师傅” 选择归还“剩余善款”的不止一个“叶师傅”。市民丁玉英曾是一名白血病患儿的母亲。当年,市慈善基金会从白血病患儿专项救助基金中为她划拨了一笔善款。没过多久,孩子病逝了,丁玉英把剩余的2万元善款还给了慈善基金会。同时,她做起了慈善义工。 1999年,本报慈善热线曾呼吁社会帮助名叫“郑天勇”的白血病患儿。好心人立即行动起来,大量善款捐到了市慈善基金会。最后,郑天勇不幸病逝,还剩余5万元善款。郑天勇的亲属通过慈善基金会,将5万元转赠给“同病相怜”的孩子。 还需法律规范 “但也有些人不像叶师傅那样处置剩余善款。”姜茂森说,虽然受助理由不存在了,但一些人仍继续“保留”善款,或者继续假借原来的理由向慈善机构申请救助。姜茂森建议,捐赠法中也应明确对“剩余善款”的处置规定。 本报记者姚丽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