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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落户25所高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20:0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0日电(记者吕诺)教育部日前将25个高校实验教学中心确立为首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求他们进一步加强建设,开放实验教学网站,承担相关师资培训任务,积极开展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引领实验教学改革方向,在全国高校实验教学中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第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物理类有北京大学基础物理实验教学中心、中国

科学技术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南京大学物理学实验教学中心、上海交通大学物理实验中心、北京交通大学物理实验中心、西安交通大学物理教学实验中心;化学类有南京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北京大学化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厦门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浙江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南开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中山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天津大学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大连理工大学基础化学实验中心;生物类有清华大学现代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武汉大学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复旦大学生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吉林大学生物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电子类有东南大学电工电子实验中心、华中科技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工电子实验中心、北京理工大学电工电子教学实验中心、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实验中心、哈尔滨工程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动高校加快实验教学改革,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教育部于2005年启动了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计划在2005年至2007年分三批在全国本科院校的物理、化学、生物、力学、机械、电子、计算机、医学、经济管理、传媒和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等学科类别,评审建立100个左右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构建国家级、省级两级实验教学示范体系。

  2005年,30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物理、化学、生物、电子4个学科大类推荐了68个实验教学中心,经过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网上公示,评选产生了以上25个国家级示范中心。他们都具有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先进的实验教学队伍和仪器设备,先进的实验室建设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显著的实验教学效果和特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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