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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专项整治商品营销中虚假宣传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20:4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0日电(记者刘浦泉)“全国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国际名(品)牌”“市场主导品牌”“消费者首选品牌”“中国公认名(品)牌”“×××推荐产品(品牌)”“×××认定”“×××认可”“×××指定”……针对重点商品营销中存在的虚假宣传行为,北京市工商部门将对服装、汽配、建材、家具、电子等有形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记者从20日召开的北京市有形市场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上获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是:严厉查处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仔细核查商品广告是否存在与实际产地、性能、质量、材质、商标不符的虚假内容;企业形象广告是否存在与实际历史背景、起源、国籍、总部所在地等不符的虚假内容;是否存在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还将严厉打击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伪造产地等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活动。

  据了解,北京市工商局将建立健全商标、品牌备案制度,逐步建立反映辖区企业商标管理动态的信息数据库和“网上备案、实地核查”的监管机制。同时,强化市场信誉管理制度,对销售假冒商品、从事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将在市场内设置公示栏进行公示,对多次违规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将其清出市场并限制其今后的经营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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