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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驾车设骗局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黄墩良颜鹏通讯员林咚咚)日前,丰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刑事案件有了一审结果,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3人案发前是出租车司机。

  据法院查明,这3名司机分别叫江某林、卓某通、江某,他们利用出租车,将受害人骗上出租车,然后伺机下手,牟取非法利益。案发后,江某林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卓某通被判处一年两个月,江某被判处6个月。

  据丰泽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去年5月12日上午,市民林某正在市区少林路一加油站附近等车,一辆出租车,悄然而至。出租车上走下一人,来到市民林某前,故意掉下钱包,后来查明,钱包里是一张100元扎一叠1元的现金。这时,其他同犯假装成路人,捡起钱包,并以搭顺风车和分钱为由,骗林某和他们同乘上出租车。

  上车后,“刚才掉钱包”的那人便要求检查林某等人身上的财物及银行卡以验证是否捡到钱包,其他两人表现得很配合。林某见状也将其携带的现金2500元、一本中国银行存折交了出来,随后又告诉了对方密码。事后,林某存折内的3500元“不翼而飞”。公安机关在案发后查明,此案中,江某分得“好处费”300元。

  9天后,这个骗局再度重演,这回是江某林开的出租车,市民张某被骗18900元及其他财物,江某林分得1000元。法院同时查明,在另外一起案件中,卓某通分得300元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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