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外企税收有新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0:42 东南快报

  本报讯厦门外企将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外籍个税实行“一户一台账”;外企来厦承包工程要办税务登记。

  今后,厦门外企将获得更多新优惠税收政策、更精细化的外籍人士个税管理。

  昨日上午,厦门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召开税收政策说明会,会上,新出台的《境外

企业或个人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得到讲解。

  免征两项税收

  按现行相关政策,内资企业在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同时,还要按这三个税种缴纳税额的一定比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其中城建税按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7%(市区7%,县城或镇5%,其他1%)缴纳,教育费附加按3%缴纳,地方教育附加按1%缴纳。

  而按《办法》,厦门对外资企业只征收地方教育附加,不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外籍个税

  “一户一台账”

  据厦门市地税局外税分局介绍,对厦门有外籍人员就业的单位,上半年将开始实行“一户一台账”,并在此基础上,对外籍人员实行“一人一档案”的税收管理,按人立卷,分类归集。

  此举意味着,有外籍人员就业的单位,无论人数多少,也无论外籍人员是长期任职还是临时来华,都要按企业建立管理台账,在此基础上,外籍人员每人一个档案,档案内容变化时,要及时更新,实现动态管理。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参照执行。

  承包工程

  要办税务登记

  《办法》规定,从今年起,境外企业或个人来华承包工程,提供建筑、设计、咨询、演出等劳务,都要在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办法》,境外企业来厦提供上述除文艺或体育演出以外劳务的,应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地税登记机关申请临时税务登记。同时,在项目完工或结束劳务、离厦前15日内,境外企业也不要忘记注销临时地方税务登记手续。否则,未按规定办理离境清税或提供相应纳税担保的,出境管理机关将阻止其出境。

  据介绍,厦门将对境外提供劳务企业和境内接受劳务企业实行“双向”管理,既要求境外劳务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又要求境内劳务接受方办理扣缴项目登记,双管齐下,对照管理。

  此外,《办法》还对如何办理税务登记、劳务项目结束后如何结算税款等作了具体明确规定,新管理办法打破了目前外资企业由专门税务机关管理的界限。如,思明区局所辖某房地产公司委托香港设计公司来厦提供景观设计,那该香港公司直接由思明区局负责管理,从而该香港公司和房地产公司受到厦门地税局的“捆绑”管理。

许蔚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