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影楼拍丢婚纱照 愤怒新郎要求五倍赔偿被拒(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2:34 青岛新闻网

  

影楼拍丢婚纱照愤怒新郎要求五倍赔偿被拒(图)

  市民因拍婚纱照产生的烦恼越来越多(配图与本文无关)

  别人拍摄婚纱照喜气洋洋,李沧区居民任先生一听到婚纱照就来气。原来,他和妻子结婚已快半年,拍摄好的婚纱照因为影楼的电脑“崩盘”,一张不剩。

  任先生将影楼投诉至李沧滨河路工商所,影楼同意退还任先生1380元钱婚纱照费用,并为他重新补拍一套,但任先生认为影楼应该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而且不想再在这家影楼拍摄,要求影楼赔偿婚纱照费用的5倍共6900元,被影楼拒绝。“现在朋友来我家想看看我们两口子的婚纱照,我都拿不出。”任先生昨日表示,他只能起诉对方来

维权

  事件回放

  任先生:拍好的婚纱照“飞”了

  任先生昨日告诉记者,他去年10月25日到李沧区一家婚纱影楼拍了一套价值1380元的婚纱照,因为自己一个月后就要摆喜酒,影楼答应尽快帮他做好。但当任先生再次接到影楼电话时,对方称“对不起,因为电脑出现故障,拍摄的照片都没了。”

  任先生立即赶到影楼,对方解释是电脑突然出现故障,还没来得及为任先生备份,照片就全被删除了。“我当时气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据任先生讲,拍婚纱照那天,他和妻子早上7点就赶到影楼化妆,又到八大关附近拍外景,按摄影师要求摆出姿势,整整在外面折腾了一天,才算大功告成,本想结婚前就可以拿到,让亲戚朋友一起分享幸福,结果弄成这个样子。

  “现在一提到婚纱照就很尴尬。”任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去年11月27日要摆喜酒,这期间他还要为婚礼做准备,实在没有时间再去补拍。此后任先生带着新婚妻子回贵州老家探亲、和朋友到家玩时索要婚纱照,任先生夫妻不得不很尴尬地做出解释。现在任先生的妻子已经怀孕,没法再去拍照片,两口子结婚快半年也没套婚纱照。“再拍就不是当初的感觉了。”任先生表示他很遗憾。

  影楼:照片丢失是意外

  昨日,这家婚纱影楼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确有此事,愿意对任先生做出赔偿,但认为这是一起偶然事件。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影楼对每个顾客的照片都会有备份,以免发生意外,但任先生的照片刚刚输入电脑,电脑的硬盘就发生故障,导致最后的意外。

  “对这件事我们也很抱歉,但也请任先生理解我们,确实是意外。”影楼负责人表示,对于任先生要求赔偿5倍的条件,他们无法承受,但他表示如果任先生同意,他们仍然愿意帮任先生补拍一套满意的婚纱照。

  各方说法

  工商部门:5倍赔偿没依据

  由于对婚纱影楼的赔偿意见不满意,任先生将此事投诉至滨河路工商所。滨河路工商所执法人员调查得知,婚纱影楼因为电脑的硬盘感染病毒,突然出现故障,导致任先生的照片丢失,应该为此事负全部责任。

  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影楼已同意做双倍赔偿,并为任先生补拍照片,而任先生不同意这个办法,认为照片丢失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要求按5倍赔偿的办法《消法》中没有此规定,无法给予支持。

  市12315指挥中心负责人姜涛告诉记者,根据《消法》规定,商家在对消费者造成伤害时,只有在欺诈的情况下才会加倍赔偿。在任先生婚纱照丢失的事件中,影楼的行为只是过失,并没有主观欺诈。

  “我们没有权利去决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只能帮消费者调解。”姜涛认为任先生如果不满,可以走法律途径让法官来判定。

  律师说法:两倍赔偿都困难

  “5倍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中苑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立认为,此案适用的法律就是《消法》,因为经营者没有欺诈行为,法庭连两倍赔偿都未必支持。至于任先生提出的精神损失,宋律师认为由于此事对任先生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很难谈得上精神损失费。而任先生提出的妻子已经怀孕,再拍摄的照片和当初不可能一样的问题,宋律师认为这也不属于精神损失的范围。

  记者随后采访市南法院法官,他也支持宋律师的观点,认为法官判决时会根据任先生的实际损失,不会支持他的5倍赔偿。记者随后将情况反馈给任先生,但他还是决定起诉影楼。

  记者 段海鹰 通讯员 胡玉娟 摄影报道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