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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为何卖掉办公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3: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据明光市司巷乡群众反映,1991年,我省发生特大洪灾后,为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国家下拨赈灾专款为灾区修建敬老院。这个乡的敬老院建成时,共有20间砖瓦房,土地也是农民无偿出让的。当时有10多位五保老人住在里面,颐养天年。但出人意料的是,乡政府为偿还吃喝债,居然把原来的办公楼卖了,1997年侵占敬老院,把五保老人赶到了米厂。

  司巷乡是一个贫困乡,乡政府原办公楼建于1985年,上下两层共计18间,在其向外

出售时条件尚好。那么,乡领导为什么要变卖这幢楼房呢?

  据当时在乡政府工作的负责同志介绍,变卖办公楼主要出于以下原因:一是原办公楼门口是市场和停车场,周围环境十分嘈杂;二是决定卖办公楼后重建;三是原办公楼是集资建设,还有少部分集资款需要归还等。但当地群众反映,乡政府变卖办公楼主要是为了偿还吃喝债。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这个乡仅1995年至2000年,支付的吃喝招待款达48万多元,有的至今仍未还清。这个乡的一家酒店老板告诉记者,乡政府、派出所、计生办欠她家2万多元,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一直拖到现在,最近她准备向法院起诉讨债。她说:“1998年前,乡政府每年在我家的吃喝款都有四五万元,大多赊欠,我们三番五次催要,他们卖房子后还了一部分账,但还没还清。向他们要账太难,换了领导就不认账,要的钱还没送礼花得多。我家现在坚决不接待乡干部,他们到酒店我就把菜藏起来,说没有菜。乡政府不仅欠我家的,还欠其他酒店的。”

  现任乡党委书记李昌义说:“原乡政府办公楼共卖了25.9万元,从卖房至今先后换了两任领导,坦率地说,卖房款除用于征地、两基达标建校外,有一部分的确是还了招待费。税费改革前,乡镇负债问题普遍存在,这有一定的客观原因。就拿招待费来说,过去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省市各级部门来乡镇检查工作的特别多,不接待可能会得罪上级领导,接待又财力有限,那就只得赊欠。现在我们乡建了食堂,但每天招待费也要100多块钱,这笔费用就得靠自己解决。当然,乡村负债也有管理上的问题,如大吃大喝,追求形象建设负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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