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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择校生比例低于国家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5:32 杭州日报

  教育部日前在公布2006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标准时指出: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的30%。根据《关于杭州市区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我市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将继续严格按照“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要求,招收择校生比例低于国家标准,不超过实际招收新生总人数的20%。

  限人数: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原招生计划数不减少的前提下,学校可挖潜扩招择校生(列入当年招生计划),招收的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招收新生总人数的20%(以学校为计算单位,含学校接受的杭州市区以外要求到市区学校择校挂读的学生,但择校挂读的学生每班不超过4人)

  限分数:列入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当年招生计划的择校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但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限钱数: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含择校挂读生)收取择校费标准按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最高收费重点普通高中每学生不得超过3.5万元,一般普通高中(含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综合高中)每学生不得超过2.5万元。择校费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择校生缴纳择校费后,每学期仍按规定缴纳学费和代管费。

  今年在不减少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原招生计划数的前提下,挖潜扩招择校生的普高学校,第一批录取学校有:杭州市长河高中(仅限具有浦沿、长河、西兴初中学籍号的毕业生填报)、杭七中普通文化班、杭九中、杭十一中、杭州西湖高级中学、杭十中、杭州市长征中学、杭州市夏衍中学;第二批录取学校有:杭州市艮山中学、杭州市北苑实验中学。上述学校的择校生班均列入招生计划(代码单列),供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选报,在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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