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0万保障“合作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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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6:40 北方晨报 |
本报讯 首席记者李春红报道 昨日,鞍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意见的决定。 在今年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王玉民等43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鞍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议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并加大财政投入。 2004年7月,台安县部分乡镇在鞍山市率先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为全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起到示范作用。2005年,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全面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已达132万人。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稳步、规范、健康发展,鞍山市政府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管理机构,并落实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将2006年需投入的1710万元列入预算,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了资金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