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热点答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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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7:38 潇湘晨报 |
昨日,省劳动保障厅就业处有关负责人对本报转交的部分读者疑问统一进行了回复。 一、罗小姐:我一直没有单位,可以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吗? 回复:如果罗小姐属于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以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否则,按现行政策规定,不能办理。 二、 郑先生:我是2004年下的岗,因为去年没有参加年审,有关部门就说我的《再就业优惠证》已经无效,请问怎么重办? 回复:按政策规定,没有参加年审的《再就业优惠证》不能继续享受优惠政策。如因特殊情况没有及时办理年审手续,可去发证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补办手续。 三、张女士:我50岁的妹妹参加了社保,下岗一年多了,在天心区社保局买了10年的社保和医保,现在还要继续缴5年。她是残疾人,能不能申请社保补贴? 回复:只有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通过灵活就业的方式实现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才能享受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 四、彭女士:晨报说《再就业优惠证》全省通用,我原是永州新田的,后来户口迁到长沙了。像我们这种情况,在原地办的再就业优惠证该怎么转到这边来? 回复:新的政策规定,全省各地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因此彭女士这种情况不需再办理其他转入手续。 五、张女士:我是2002年在宁乡办的《再就业优惠证》,2005年已到期,不知现在能否在长沙延续? 回复:2002年办的《再就业优惠证》,只要没有享受满三年再就业优惠政策,都可以在证件的核发地参加年审时延续。但实际享受优惠政策期限不能超过3年。 六、文先生:我是益阳的,办《再就业优惠证》到底要多少钱? 回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免费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七、欧阳女士: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办理贷款有哪些手续? 回复: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办理小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担保机构承诺担保或由担保基金自动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审批发放贷款的程序进行。本报记者 李柯夫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