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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7:4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

  (1)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长期历史任务。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全省总人口近70%。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难点都在农村。只有实现农业发达、农村繁荣、农民富裕,才能真正实现中原崛起的宏伟目标。“十一五”时期是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全面、扎实地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真正使新农村建设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德政工程、发展工程、民心工程。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揽农村工作全局,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农业现代化。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为切入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坚持的原则。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坚持科学规划和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坚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不断增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相结合,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求各方面都取得重大进展。“十一五”期间的主要目标是:全省农业增加值由“十五”末的1843亿元提高到2352亿元,年均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870元提高到3840元,年均增长6%;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900亿斤左右;农民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有较大改善,农村各项事业有较快发展,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有较大提高。力争实现村村通油(水泥)路、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通安全饮水。

  (5)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2006年各级财政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支出达到300亿元以上,省级支农支出预算比上年增长12%。把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完善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出让金使用政策,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应主要用于“三农”;积极争取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服务,信贷投放要切实向“三农”倾斜;认真落实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征地、户籍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6)从农民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搞好新农村建设。要从当地实际出发,认真查摆社会关注、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坚持每年都办几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实事,并形成制度,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十一五”期间,要建立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落实好对农民的补贴政策。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成果,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问题。全面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解决好农村公路有路无桥、路宽桥窄、断头路等问题,切实改善农民出行条件。加强人居环境治理,解决环境污染和农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扩大农村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覆盖面,切实解决边远地区农民看电视、听广播难的问题。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门路。加大困难群体救助和扶贫开发力度,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和温饱问题。

  三、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7)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坚持以民营经济为主体,以特色经济为主导,以中小企业为主角,以城乡协调发展为主线,推进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综合管理权限,适时增加扩权县(市)数量;加大资金扶持的力度,省财政安排的扶持县域经济发展资金,以奖励、贴息、补助等形式,重点用于培育特色经济、壮大龙头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增加县(市)留成,增强县(市)经济的调控能力;改善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扩大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放;加强对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扶持,对提前实现脱贫目标的,原定扶贫期限内享受的扶贫政策保持不变。到2010年,全省县域生产总值达到8800亿元左右,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300亿元以上,二、三产业比重达到85%左右。

  (8)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要坚持因地制宜,利用丰富的农产品、矿产资源、劳动力资源,大力发展以粮食、畜禽、果蔬为原料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以采掘业、冶金、建材为主的原材料加工业,发挥比较优势,走适合本地农村发展工业的路子,形成特色经济。“十一五”期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由0.5∶1提高到0.8∶1。要坚持项目带动,加强对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方向等信息的收集与研究,既要抓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也要抓投资少、见效快的中小项目。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精心筛选一批资源开发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项目、工业项目,对外招商;依托劳动力资源优势和现有的制造业基础,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积极承接东部地区的经济辐射、产业转移和大中城市的产业转移,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入大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工协作体系,利用大型企业集团和优势企业所提供的市场份额、技术支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培育新的增长点。要加强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在工业布局、项目审批以及投资、信贷、税收、补贴等方面,扶持县域工业发展。

  (9)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要突出产业支撑,引导各类企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中,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对县域工业园区进行整合、提升,构筑有利于企业聚集的平台,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城镇汇集,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积极发展商贸、餐饮、房地产、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发展面向农村的信息、咨询、金融、保险、旅游等现代服务业。要加强规划管理,城镇规划要符合当地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地质构造等自然条件及全省城镇空间布局的要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就业空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相适应;要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健全城镇功能,强化城镇管理,提高城镇品位,优化人居环境。要健全体制机制,改革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的按实际居住地登记的户籍制度,放宽进城务工人员落户条件,促进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并稳定就业;推进城镇公用事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开放市政建设和经营市场;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城中村和近郊转户农民统一纳入城镇社会保障范围。201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40%左右,2020年达到50%以上。

  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0)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搞好重点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更新改造老化机电设备,完善灌排体系。各级财政要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大力推广集雨灌溉和节水灌溉,努力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十一五”末,全省农田有效灌溉和节水灌溉面积由“十五”末的7256万亩和2000万亩,增加到7400万亩和2550万亩。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十一五”末全省力争建成100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在粮食主产区建设100个万亩沃土工程综合示范基地。增加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免费为农民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试点,全面培养和提升地力。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农机的组织化程度和信息化服务水平,充分提高农机利用率,稳定小麦生产过程机械化,推进水稻、玉米栽种收获机械化,加快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的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

  (11)加强农业科技服务。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益性的服务机构,要强化服务功能,经费由财政保障;经营性的服务机构,要强化自我发展能力,逐步走向市场。以多种形式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实施种子工程,加快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选育和品种更新换代,建立新品种引进、繁育、试验、示范、审定和推广体系。力争“十一五”末主要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左右;全省优质粮食播种面积占粮食总面积的比重由57%提高到80%。实施植保工程,搞好重大病虫害和植物疫情的预测预报和防控。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完善科技指导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技推广机制,大力培训科技示范户,提高农民的科学种田水平。

  (12)充分调动粮食主产县和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集中农业项目和资金,重点扶持71个粮食生产基地县。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集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重点对24个产粮大县进行规模开发。继续执行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政策,争取把更多的粮食主产县列入国家财政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范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重点粮食品种最低保护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搞好价格调控,维护种粮农民利益。

  五、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13)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双汇、三全、思念、科迪等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十一五”期间,通过培育新的龙头企业发展,省级龙头企业由128家发展到30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由30家发展到80家。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落实财政扶持、信贷服务等优惠政策,扶持一批服务功能强、内部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领农民进入市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十一五”期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目前的8473个发展到15000个,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达到60%以上。制定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商注册登记办法,为其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保障。逐步建立完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有效联结形式,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真正让农民从中得实惠。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也要确定一定比例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金融部门要加强与龙头企业对接,通过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切实解决龙头企业资金不足的困难。

  (14)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整合农业科技资源,积极争取省农科院及部分市农科所进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推进农业科研机构向区域性、专业性研究中心或科研示范基地转变。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重点就我省农业生产的重大技术难题和核心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增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筛选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进行集成、组装、配套,搞好综合利用和示范推广,把科技成果尽快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注重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科技人才,鼓励科技人员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建功立业,采取技物结合、科技承包和科技知识普及等方式,向广大农民传授先进生产技术,发展农村生产力,带动农民致富。提高农业科技在科技投入中的比重,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增加对农业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支持5—10家农业类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对于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在财政、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扶持。“十一五”末,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由“十五”末的48%达到53%,科技成果转化率由40%提高到45%。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提高气象服务农业的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

  (15)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创新交易方式,积极拓展物流业务。用3年时间完成对部分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力争在全省培育70家农产品标准化批发市场和20家绿色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大力推进农村日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网络和配送中心建设,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办鲜活农产品专业连锁超市和建立农产品物流中心。加强财政引导和扶持,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2006年再建成1万家“农家店”。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省农村连锁“农家店”的覆盖率达到100%。支持发展农村流通合作组织,鼓励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供销社要充分发挥点多面广的优势,打造现代化流通网络,积极领办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兴办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分期分批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和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强化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有关政策,努力改善农产品物流环境。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适时推出油菜籽(菜籽油)、混合小麦和小麦期权等期货交易新品种。

  (16)加快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建设。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切实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重点地区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一批林业生态县。继续实施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生态林建设、平原绿化、通道绿化等省级生态工程,完善农田林网体系。落实好退耕还林补贴政策。“十一五”期间,新增有林地面积900万亩,林木覆盖率由22.64%提高到26%。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努力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加快发展循环农业,积极推进农村废弃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培养农业循环产业链,促进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和微生物还原,防止农产品和环境的污染。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秸秆发电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培育生物质产业。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各级财政要加大扶持农村沼气建设力度,2006年新增农村沼气用户50万户,扶持养殖场(小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以沼气建设带动农村改厨、改圈、改厕。“十一五”末,农村沼气用户由“十五”末的120万户增加到400万户。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建立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制和生态补偿机制,从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企业所在地环境的恢复治理。对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区以及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严格监控措施,防止生态功能退化。

  六、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17)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以“两个基地”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品质优良、特色鲜明、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帮助农民增加来自农业内部的收入。继续推进以优质小麦为主的优质粮食生产与加工基地建设。“十一五”末,粮食加工能力提高到3500万吨以上。继续推进优质畜产品生产与加工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畜产品生产和精深加工能力。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安排专项投入重点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加快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十一五”末,全省生猪出栏量由“十五”末的5568万头发展到8000万头,牛由689万头发展到900万头,羊由4166万只发展到6300万只,家禽由69270万只发展到95000万只,奶牛饲养量由31万头发展到100万头,肉类和乳制品加工能力提高到500万吨和200万吨。大力发展水产业,扩大优质水产品养殖,水产品总产量由51.7万吨提高到70万吨,加工能力由1.5万吨提高到10万吨。畜牧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40%提高到45%以上。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形成一批特色农业生产和加工基地。“十一五”末,粮经比由“十五”期间的64.3∶35.7提高到60∶40。大力发展林业,稳步推进林纸、林板等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名特优经济林、花卉苗木、森林生态旅游、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林副产品深加工等特色林业。“十一五”末,速生林面积由“十五”末的385万亩发展到750万亩。加强外向型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强力推进外向型农业,培育和扶持一批农产品出口基地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农业龙头企业,促进我省农产品出口上新台阶。“十一五”末,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由目前的221个发展到300个,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由目前的60家发展到150家,农产品出口额由目前的4.1亿美元提高到10亿美元以上。

  (18)大力发展劳务经济。针对我省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实际,坚持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来抓。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的转移就业培训,增加培训资金,完善培训方式,扩大培训规模,增强农民外出就业能力,发展技术型、外向型劳务输出,打造河南劳务品牌。加大“阳光工程”实施力度,2006年筹措1亿元,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00万人。“十一五”期间,各县要建立就业培训中心,对全省5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750万人。年劳务收入由目前的730亿元,“十一五”末增加到1000亿元。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2006年力争使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达到45%以上。切实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认真落实《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办法》,进一步消除各种阻碍农村劳动力自由、平等流动的不合理限制。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推行用工单位与务工农民签订劳务合同,切实解决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其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逐步纳入所在地的养老保险范围,有条件的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对务工农民学龄子女实行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免收借读费。

  (19)加大对农民增收的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完善对农民的补贴政策,2006年省财政安排粮食风险基金的50%,共计14.5亿元用于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筹集3亿元用于小麦良种补贴,安排2000万元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坚持开发式扶贫,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十一五”期间解决400万人口的脱贫问题。2006年,采取多种扶贫措施,确保6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和解决温饱。安排80%的财政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完成800个村的整村推进任务;安排5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用于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全年培训和转移贫困农民20万人;安排2000万元以上的财政贴息资金,在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试点,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种养业项目;安排专项财政科技扶贫资金,加快贫困乡村种植养殖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安排500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对深山区缺乏生存条件的独居、散居贫困户实施搬迁扶贫;继续组织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开展联县驻村帮扶工作。动员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到贫困地区进行开发建设。

  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0)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解决900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其中700万人用上自来水。2006年筹措5.4亿元着力解决高氟、高砷、苦咸、重污染等地区150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加快农村电力建设,充分利用山区水利资源,加快小水电建设。尽快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续建配套工程,今年重点解决好农村电网改造盲点村、无电村建设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十一五”期间,新改造和建设农村公路9万公里,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油路(水泥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向自然村延伸。今年投资65亿元改造和建设农村公路1.9万公里,解决和改善1万个行政村通油路问题。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农村通讯事业,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加强乡镇信息服务站建设,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大力推广“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农业信息网络平台,使农民及时快捷的获取所需信息。对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逐步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给予支持。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护的新机制。

  (21)搞好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根据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完善和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优化村庄布局,提高宅基地利用率,为农民免费提供经济适用、节地节能、安全抗震的住宅设计图样。对农村新建住房,提倡建设楼房式住宅。加强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建设村内道路、给排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村庄绿化,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推进村庄环境治理,要珍惜民力,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保护好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宅和古树名木。注重村庄安全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防止山洪、泥石流、地震等灾害对村庄的危害。

  八、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22)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巩固和提高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继续实施“两免一补”政策,2006年安排14.5亿元资金,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除杂费、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对全省农村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积极发展农村高中教育,加快普通高中发展,“十一五”末,农村在校高中生规模由目前的114万人增加到120万人。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在全省重点建设100所县级职教中心和100所示范性乡镇成人学校。“十一五”末,农村职业教育在校生由目前的64万人增加到85万人。实施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绿色证书工程,提高农民务农技能,培养新型农民。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继续加大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从2006年起,全省农村中小学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公用经费标准调整为小学年生均20元,中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年生均30元,逐步达到国家所制定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收费的监管,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期间,使50%以上的农村教师得到一次专业培训。落实好对口支援规划,动员机关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重点支援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校。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23)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建立健全农村卫生医疗体系。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由25个扩大到65个,人均财政补贴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覆盖人数占全省农民的一半以上。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全省农民。继续加强以乡镇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筹措资金4亿元,新改造800所乡镇卫生院,基本把全省乡镇卫生院改造一遍。分步改造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全面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继续做好艾滋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帮扶救助工作。逐步对乡村医生实行补助制度。对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集中配送药品,规范购销渠道,保证农民用上安全有效、价格低廉的药品。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疾病的防治力度。加大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开展卫生下乡活动,组织城市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援农村。

  (24)繁荣农村文化事业。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2006年重点支持新建、改造20个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新建、改造200个示范性乡镇文化站、1000个示范性村级文化大院(室)。2008年实现县有图书馆、文化馆,“十一五”末,实现乡镇有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室。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十一五”末,实现居民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2006年新建县、乡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分中心和基层网点100个,“十一五”末,实现市有分中心、县有基层中心、乡和50%的行政村有基层服务网点的目标。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到2007年底基本实现全省每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推动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大力扶持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业余剧团的发展,活跃农村演出市场。继续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抵制腐朽落后文化。

  (25)切实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农村现行生育政策,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十一五”期间,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下。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在“十一五”期间,改造、扩建40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869个计划生育中心乡所。重视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建立省级人口信息数据库。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在全省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计划生育技术基本项目服务免费制度,确保独生子女父母每月10元奖励费及时落实到位。倡导婚育新风,开展优生优育,推进农村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综合治理工程,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优化农村人口结构。

  (26)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2006年对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每人每年集中供养不低于1200元,分散供养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予以保障。加强乡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2006年使全省集中供养率由9.8%提高到20%。在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的标准实施补助,其中省财政负担10元,其余由市县负担。在全省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落实《军人优待抚恤条例》,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保证优待、抚恤金及时足额发放。

  (27)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深化“道德规范进万家、诚实守信万人行”活动。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激励作用,广泛进行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优良传统。广泛开展文明村户创评、文明小城镇创建活动,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移风易俗,倡导新风,在全省农村形成言行讲文明、衣食讲卫生、办事讲规矩、做人讲诚信、相处讲和谐的良好风气。

  (28)构建农村和谐社会。要善于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认真落实涉农政策,解决好征地补偿、移民安置等热点问题;推广农村“村情民意恳谈会”制度,完善农村民调组织,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危害农村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乡镇综治办和“二所一亭”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工作,深化“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农户”等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农民法律意识,使农民既能自觉做守法公民,又能自觉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农村安全祥和、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构建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农村和谐社会。

  九、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29)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加强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不断提高为“三农”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做好乡镇机构改革的后续完善工作,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完善校长负责制,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制。推广“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方式。继续在部分县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将农业职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费用全部减除,农场由此减少的收入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国有农场要逐步剥离办社会的职能。

  (30)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以服务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为主题,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提高对农业的信贷投放比例,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提高控制、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大力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加大对农村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发放范围,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农业发展银行要进一步扩大粮棉油加工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范围。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积极探索设立社区性金融机构的方法与途径,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大力培育由自然人和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和委托贷款以及转贷款业务。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引导担保机构实施市场化运作,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抵押担保难问题。

  (31)统筹推进农村配套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纷纷。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积极稳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完善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各项配套制度。继续做好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在稳定林地所有权的基础上,加快林地和林木使用权流转,保障林农的合法权益。依法解决好养殖用地问题,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用地按照农业用地管理。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继续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力度,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完善企业组织结构和转换经营机制,形成布局比较合理的粮食购销企业新群体。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保证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到位;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展安置途径,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征地而降低生活水平。

  (32)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继续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发挥国家基层经济技术服务部门作用的同时,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引导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出品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搞好信息服务,维护成员利益。支持农民建立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组织,引进、示范、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和新品种;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生产技术指导;组织带动农民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运输、保鲜等二、三产业,实现千家万户的分散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有效对接。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简化农产品行业协会登记程序,帮助和引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完善章程、规范管理。

  十、加强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导

  (33)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件大事,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都要明确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职责和任务,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项目资金和事业经费时,更多地向农村倾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地都要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决定选择不同地区、不同发展水平的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不断总结经验,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各地也要参照省里做法,抓好本地的试点工作。

  (34)科学编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各地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明确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规划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不同发展地区、不同发展阶段,制定不同的要求和标准,不搞一刀切。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为制定规划提供科学依据。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发展要求,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行性。

  (35)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开展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取得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素质,整体推进农村党组织建设,建立党员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争创“五好”村党支部,“六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大力实施“双强”工程,抓“双强”,促“双创”,培养选拔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党员干部,创建富裕村、和谐村。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争取达到一个行政村有1名大学文化程度的村干部。继续实施农村党员干部培训“百千万”工程,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积极推进现代远程教育试点,2006年,新开通2万个行政村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建设,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和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度,提高村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

  (36)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合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浓厚氛围。要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引导人才、智力和资金等资源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开创各方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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