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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出入境管理局 港澳“个人游” 便民13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8:25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为进一步促进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人员往来和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5月1日起,贵阳市开始办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以下简称“个人游”)业务。届时,贵阳市居民凭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个人旅游签注。

  为结合开办“个人游”,贵阳市出入境管理局启用2005版往来港澳签注,并推出13 条便民利民措施。

  这13条便民措施包括:取消赴港澳证件遗失后须向公安机关报失、登报声明的规定;延长团队旅游签注的有效期时限,由原来的3个月延长至1年;缩短赴港澳申请异地核查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改为10个工作日;缩短出国(境)证件的受理、审批、签发签注时限;全省范围内,在非户口所在地工作的居民可不分地区,就近向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出国(境)证件;增加赴港澳治病、奔丧、诉讼、应试等申请事由,规定赴港澳定居申请中夫妻团聚类申请,如港澳方配偶死亡,允许内地一方人员以赴港澳照顾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名义,申请赴港澳定居等。

  贵阳市出入境管理局咨询电话:6797910、6765230。作者:张红成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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