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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交警将严查公交车超员 市民对此褒贬不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8:59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陆苏泽)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制定的《重点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中明确提出,从4月21日起至6月20日,严格查处公共汽车的超员行为,严格按照车辆行驶证核载人数执法。20日本报进行报道后在读者中引起了极大反响,当天记者采访了南宁部分市民、公交司机和交警对此规定的看法。

  市民:褒贬不一

  家住江南区的周先生每天都要乘坐公交车到新民路上班。他认为,公交车超载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都普遍存在,这跟设施不完善、公交建设滞后、人口过多等因素有很大关系,让司机去承受超载的责任很不公平。交警部门对此进行严格查处很不现实。

  公务员王先生则不同意周先生的看法。他认为,公交车并没有超载的特权,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机动车辆超载都是违法的,假如任由公交车超载对其他客运车辆十分不公平,而且机动车辆超载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交警此举是对市民生命财产的负责。

  公交司机:我们不应成为替罪羊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公交车司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乘坐公交车上下班的南宁市民很多,上下班高峰期出现超载很难避免,假如交警进行严查将会使司机不敢过多的让乘客上车,这样肯定会引发市民的反感,造成市民和司机之间产生矛盾。他认为公交车超载存在很多因素,不应该让司机成为替罪羊。他告诉记者,公交车超载的确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但仅仅靠处罚司机的办法来解决超载问题太不公平了。

  交警部门:这是对市民安全负责

  交警一大队的一位民警向记者表示,目前,他还没有接到大队领导的相关指示。他认为,交警查处超载车辆具有法律依据,而且也是对市民的安全负责。一直以来由于历史原因,交警对公交车的超载行为基本上没有进行处罚,现在既然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提出了要求,那么他们肯定会执行。

  当天下午,记者从交警总队了解到,他们在制定方案之前已经考虑到了执法存在一定难度,但为了市民的乘车安全,必须严格执行。在专项整治的前期,各地交警部门将加强对公共汽车核载规定的宣传,要求城市公交运输企业在运行中自觉的严格遵守核载规定。在对公共汽车的执法过程中,将要求民警注意缩短现场处理时间,必要时可以先开具《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事后再通知违法人前来处理。同时注意拦停车辆后的停放位置,减小对交通的影响。编辑:黄皓作者:陆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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