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失主向小偷写公开信彰显生活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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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9:09 四川新闻网 |
“我知道您也不容易,只是求您把钱包里的单据(除钱外)等还给我……您是菩萨心肠,您忍心看着我这个可怜的人无家可归吗…… ” 4月18日上午,一封贴在烟台市福山区31路公交车盐场站点的公开信吸引了不少路人围观,而信中被称为“菩萨心肠”的人竟然是一名小偷。(4月19日《今晨6点》) 原来,失主徐小姐17日晨在盐场站点挤乘公交车时,钱包被偷,其钱包内有购房收 据、取暖金缴纳证明、近万元的押金单等单据,她希望小偷能“良心发现”,将这些单据还给她。于是就写了一封公开信,并将其复印了10份,贴在了盐场站点周围。写公开信彰显失主的生活智慧。曾经有过这样的报道,一位小偷在偷了他人的钱包后,发现其中有一些对钱包主人来说很重要的单据,于是小偷便在将钱包内的钱留下后,又将钱包还给了失主。不知这位给小偷写公开信的徐小姐,是不是受到了此报道的启发,但徐小姐的无奈是显而易见的,而写公开信则是其无奈中显示出的生活智慧。钱包内的单据对于小偷来说几乎一文不值,可对于她来说,则非常重要,有的单据丢失后会造成严重后果。而单据被盗又与其它物品被盗不同,其它物品被盗,警方破案后,还可能将物品取回,而单据被盗,不要说破案的可能性极小,即使警方破了案,单据也早就不知被小偷扔到了哪里,绝无追回的可能。所以,徐小姐找回单据的惟一的办法就是寄希望于小偷的“良心”未泯。她的这封公开信,说不定就能感动小偷,而使自己的单据失而复得。 写公开信向小偷妥协无关社会基本道德。有人说徐小姐此举是向小偷的妥协,是对盗窃行为的放纵。这种看法是对徐小姐写公开信的误读。因为,第一,她称小偷“菩萨心肠”并不等于徐小姐不痛恨小偷,并不等于她能够原谅小偷;第二,写公开信只是徐小姐为了尽可能地减少损失而采取的一种权宜之计,这并不违反社会道德和做人的原则。警方在与犯罪嫌疑人谈判时,有时为了保证人质安全或者为了避免更大的伤亡,也会答应对方提出的条件,这种妥协对破案有力,对减少损失有力。因此,我们应当对徐小姐的无奈表示同情,对徐小姐的做法表示理解和赞赏。(作者:张铁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