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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华"双黄白莲蓉"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人人都能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9:30 金羊网-新快报

  广东三个行业组织发起的维权行动,因香港荣华放弃注册申请而取得圆满胜利

  ■新快报记者林波实习生姚莉萍

  备受关注的“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商标之争终于收场。

  昨日,广东省商业联合会召开发布会通报,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已裁定:荣华公司申请的两个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至此,由省商业联合会等三家行业协会组织的历时一年多,牵动广东月饼行业,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大型行业维权行动,最终以胜利圆满结案。

  荣华迫于压力放弃注册

  据悉,香港荣华公司于2001年6月7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双黄莲蓉”及“双黄白莲蓉”商标,并于2004年12月28日通过初审并进入公示期。公示显示,刊登在国家《商标公告》上的初审商标是“双黄莲蓉及图”和“双黄白莲蓉及图”,申请使用的商品共30种。一旦注册成功,荣华公司可以禁止其他厂商在月饼上使用“双黄莲蓉”以及“双黄白莲蓉”字样,月饼生产企业今后如要使用这两个词汇,必须向荣华公司缴纳商标许可使用费。

  消息一出,广东省商业联合会、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和广东省烹饪协会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马上作出了反应,向有关商家通报了事件。三家行业协会发出的书面意见认为,“双黄”、“莲蓉”和“白莲蓉”在广东是一种食品原料的通称,用于广式月饼、糕点的包装和宣传由来已久,荣华公司注册“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是侵占了广东食品行业的公共资源和公共的无形资产。事件引发广东三大商会、协会齐齐出头,也是因为事件对行业影响巨大。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结案裁定显示:因被异议人(荣华公司)放弃上述商标的注册申请,故该案结案,裁定上述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昨日,东莞荣华饼家有限公司袁应驱厂长昨日拒绝对裁定进行评价,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荣华是迫于压力才放弃注册,以免成为“众矢之的”。

  

荣华"双黄白莲蓉"商标不予核准注册人人都能用

  上图:某剧组举行仪式分食巨型月饼。对于月饼厂家来说,“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也应该是共同享有的资源。

  广东月饼行业集体胜利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张俊修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结案裁定是广东月饼企业集体的胜利。

  业内人士透露,香港荣华申请注册两个商标的费用只需要6000元,而三家行业协会在这次行业维权行动中付出大量工作,“维权工作小组的法律专家和委托代理公司的专业人士,正是因为他们的勤勉尽责和专业服务,保障了这次维权成果的顺利取得。”广州大厦负责人表示。

  据悉,在整个案件证据收集整理过程中,维权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和广东省商业联合会维权委的律师们多次到“莲香楼”、“陶陶居”、“泮溪酒家”等老字号食品企业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共收集到16家企业提供的有关证据两百余份,其中有效证据近百份。

  月饼行业多年前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当时杭州有一家企业注册了商标‘迷你’及‘七星伴月’,同样引起公愤,包括趣香饼家在内的多家月饼生产商联合起来反对,最后该注册商标被注销,前后历时一年多。”

  同行指荣华做法不厚道

  国家工商局评审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曾透露,荣华公司的商标申请其实在2004年8月16日曾被驳回,当时驳回的理由就是“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属于糕点制作的原料。但不知道最后这个申请为何又通过初审,并进入公示期。

  而在此事件中,始作俑者———香港荣华一直保持沉默,而事实上,在注册“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两个商标问题上,该公司早已成为广东月饼企业共同的“敌人”。同时,各大媒体也对荣华的做法进行“口诛笔伐”,不少企业还告诉记者,“荣华的做法实在太不厚道!”

  此前,东莞荣华饼家有限公司袁应驱厂长回应众多的指责时称,大家可能对此事存在误解。但是,昨日记者再次致电袁应驱时,他却表示,商标注册问题他不清楚,“要问香港总部”。

  有商家则指出,国家商标总局在受理诸如“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等与传统特色食品相关的商标时,程序要更透明一些。“初审的商标公告只要求刊登在国家《商标公告》上是不足够的。万一看漏了,对行业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估计。建议在发行量较大的媒体也要公布。”有言辞激烈的商家认为,“国家受理商标注册的有关部门也要对传统特色食品相关商标加强认识。否则叉烧包、烧卖、蛋挞这些广东流传多年的名点心都会引来一番抢注潮,严重影响行业良性发展。”

  [律师说法]不能滥用公共知识产权资源

  主抓此案的广东省商业联合会会长秘书蔡小敏律师表示,这个案例表明,行业通用名称或约定俗成的词汇,属于公共资源,其性质应该是公共知识产权,其所有权属于所有民众,不应为某家企业所独占。

  此次关于“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的商标抢注事件,引发的不仅仅是对行业通用名称保护的探讨和对恶意抢注行为的谴责,还包括我们的知识产权观念是否准确和全面,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是否健全和有效,以及如何保护公共知识产权等诸多问题。

  [事件回放]

  ·2001年6月7日,香港荣华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双黄莲蓉”及“双黄白莲蓉”商标

  ·2004年8月16日,荣华申请曾被驳回。

  ·2004年12月28日,两个商标通过初审并进入公示期。

  ·2005年2月28日,省商联会召集相关协会、企业和月饼生产厂家召开了应对座谈会,成立“维权工作小组”。

  ·2005年3月18日,“维权工作小组”派专人亲赴北京向国家商标总局正式提出了异议申请。

  [记者手记]商标注册与商业道德

  在“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商标注册风波中,几乎所有的广东月饼企业都愿意将此事件与商业道德联系起来。广东圣和胜律师事物所合伙人林泽军律师认为,对于任何一家食品企业都有权使用的公共资源,荣华想通过商标注册取得专用权排除在先使用人使用的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商标法》三十一条的规定,也违反了民法倡导的诚实信用原则。

  “这一事件不仅仅是商标注册问题,还应该是一个企业的商业道德问题。”林泽军说。三家参与维权的行业协会甚至将荣华做法的危害上升到“政治高度”———如果允许被异议商标核准注册,将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

  据考,历史上使用“双黄”、“莲蓉”、“双黄莲蓉”等标识于上述食品包装和宣传上的企业很多是国有的老牌知名企业,其中广州市就有陶陶居酒家、莲香楼、趣香饼家、广州酒家、泮溪酒家、红棉大酒店、流花宾馆、广州大厦、新荔枝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其中,陶陶居酒家创办于1880年,先贤康有为先生亲笔题写该酒家招牌;莲香楼创办于1894年,最早生产“双黄莲蓉”月饼,被誉为“莲蓉第一家”。

  遗憾的是,香港荣华却始终保持沉默;同时,又在暗自为注册两个商标挥汗如雨。

  商标业在过去的2005年里纷纷扰扰,商标冲突事件也愈演愈烈。有媒体还将去年的商标冲突进行了归类———滥用公共知识产权资源型(双黄莲蓉案)、商标与字号冲突型(蒙牛乳业与蒙牛酒业纠纷)、滥傍流行语(“超级女声”等成商标名)、国内商标遭国外抢注(海信与博世—西门子之争)。

  专家表示,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企业还需提升商标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加入WTO后,知识产权问题已成为影响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公共知识产权资源,政府也应更多地介入保护。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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