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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假LV包 家乐福被判赔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9:30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林波实习生姚莉萍)为了3只假LV包,家乐福付出了30万元的代价———昨日,上海第二中院对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诉家乐福在上海的联家超市商标侵权案一审判决。家乐福超市必须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同时还要接受法庭的司法建议,接受行业整改。据悉,这也是LV第一次在上海维权获胜。

  上海市第二中院院长沈志先表示,根据本案的证据显示,虽然家乐福方面称一共进

货了40只,只售出3只侵权的LV包,但是此证据难以证明侵权的数量。原告作为世界知名的品牌,其正品包售价8950元,与家乐福的49.9元的促销价显然存在巨大的差距。家乐福的销售行为给原告的注册商标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但是,目前原告的损失和被告的获利都难以确定,根据法庭调查及相关法律,判决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30万元人民币。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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