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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门行业标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9:4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中国木材流通协会获悉,木质门的相关行业标准目前已经出台,对锯材、胶合材、实木复合门进行详细定义,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木质门所选木材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2%。在高湿地区和高湿月份含水率允许略大些,但不得大于当地当月的空气平均含水率。

  据中国木材流通协会木门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永林介绍,标准要求木质门生产企业

应在产品明显部位标明规格、生产日期、编号和产品所用材质名称如锯材、胶合材等。在产品包装上,每件产品应用塑料膜塑封包装,并利用包装纸盒包装。包装内应有装箱单和产品检验合格证。验收应有消费者使用期,即在安装门后,让消费者使用一段时间,然后再进行验收,但这个时间限定在安装完毕后7日内。此外,对于木质门中的组合材料如中密度纤维板、胶合板、胶黏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必须严格遵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按照新出台的木质门标准,木质门是指由木质材料(锯材、胶合材等)为主要材料制作门框(套)、门窗的门。其中,锯材包括由原木锯制而成的任何尺寸的成品材或半成品材;胶合材包括以木材为原料通过胶合压制成的柱形材和各种板材。对于实木复合门,该标准的定义是以木材、胶合材等为主要材料复合制成的实型体或接近实型体,面层为木质单板贴面或其他覆面材料的门。

  (张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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