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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10万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10: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记者李少华)深圳市一科技有限公司假冒美国英特尔公司注册商标非法牟利。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昨日判决被告单位瑞鑫金公司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李某及另一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9个月。

  据法院认定,2004年3月始,被告人李某控制的瑞鑫金公司在未经英特尔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由另一被告人负责接订货单,安排工人采购原材料,被告人李某指使本厂工人

使用印有“Intel”商标的标志非法生产电脑中央处理器散热器和电脑散热器配件,并将生产的假冒“Intel”商标产品销往国内外。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安分局现场查获价值795930元人民币的假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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