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问乡政府卖办公楼还吃喝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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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11:1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安徽省明光市司巷乡为了偿还吃喝招待款,先后卖掉政府办公楼、电影院和乡广播站,并侵占了用赈灾专款修建的敬老院,让五保老人住进破烂不堪的米厂达9年时间。该乡又以建新办公楼为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征用农田后,转手高价出售牟利(见4月20日《新京报》)。作为一个公民,对此有以下七问: 一问:乡政府有权力卖掉政府办公楼、电影院和乡广播站吗?如果有,写在哪条法 律法规上?如果没有,这不是违法吗?二问:乡政府“卖一处吃一处”,这种作风是由谁带头形成的?国家设立的乡政府出了这一群“家鼠”,谁是责任人? 三问:乡政府到底欠了多少吃喝债以致弄到非卖掉政府办公楼等不可?一个小小的乡政府,凭什么年平均要花近6万元吃喝款,到底都招待些什么人?四问:乡政府卖掉政府办公楼等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了吗?批准的理由成立吗?是口头批准还是正式下文批准?批准的官员究竟是谁,竟敢将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财产拍板出售。 五问:乡政府卖掉政府办公楼等以后凭什么占用敬老院办公?此敬老院是1991年发生特大洪灾后,国家下拨赈灾专款为司巷乡修建的,共有20间砖瓦房。乡政府还把住在敬老院里面的10多位五保老人赶到破烂不堪的米厂去居住。乡政府为什么要这样做? 六问:乡政府工作人员的脸皮为啥这样厚?该消息说,一听说乡里的工作人员要到当地餐馆吃喝,餐馆老板闻风就赶紧把菜全藏起来,乡政府工作人员一到,餐馆老板赶紧就说“没有菜”。在这种情况下,乡政府人员为啥仍然厚着脸皮坐下来吃喝? 七问:假如乡政府办公经费不足就可以卖楼、卖地的话,那么,还有必要建新的乡政府办公楼吗?这样的乡政府还叫乡政府吗?□卢一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