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与冒牌斗争是全人类共同任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11:30 法制日报

  近日,法国驻华大使馆发表声明,就“携假名牌游欧洲就要被严惩”的传闻进行了澄清。“之所以发生中国人携假名牌被没收的事件,主要是因为法国从本月3日起,开展了打击假冒商品的活动。”

  一位携带冒牌包的中国游客在法国海关被处罚,引起国内媒体以及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这原本是件小事,涉及的却是冒牌这个世界性的大话题。冒牌货是与军火走私、毒品交

易、洗钱、非法移民并称为全球化过程中的五场战争。有报道称每年全球冒牌货交易额高达数千亿美元。

  冒牌现象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它直接侵害了名牌商家的知识产权;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使正当生产经营者的大量员工丧失工作机会;逃避国家对经营活动的监管和税收;消费者的交易安全失去保障;腐蚀了诚实信用的市场道德和善良的社会风气。如果任其泛滥,就是放任社会环境的恶化,同放任对自然环境破坏一样,必然损害人类的生存,因此,禁止冒牌货应当是全人类共同的任务。

  欧洲是现代名牌产品的故乡,法国、意大利更是时尚之都。在西方,名牌往往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但高昂的价格又使普通人望而却步。优良的品质与响亮的牌子给人以巨大的诱惑。一方面,消费者的虚荣心与购买力的矛盾为造假业提供了潜在的冒牌货买方市场。另一方面,全球化造成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工厂到发展中国家,贴牌后返回到西方市场销售。商家凭借低廉的成本和驰名的商标,赚取高额的利润。这种现象给造假业一个示范,他们在昂贵的市场价格于低下的成本之间,找到了宽裕的利润空间。造假者也是商人,而且是精明的商人。这是商人之间的战争。区别是,一个正当,一个不正当。在这场战争中,眼下,法国、意大利是最大的受害者。所以,近年来这两个国家最先出台了打击假冒行为的法律,不仅严厉制裁造假、售假行为,而且制裁购买和使用冒牌货的消费者。这种从买方下手堵塞和切断非法交易,扩大义务人范围的做法,是法制进步和文明的表现,也是值得各国效法的。例如,北京法院日前关于秀水街商厦的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判决,也反映了这种趋势。

  但是,有几点认识需要说明:

  第一,法国、意大利购买和使用冒牌货的处罚,不是特定指向中国人的。法律只规范行为,不问国籍与身份。

  大家记得,去年夏天有媒体报道,一丹麦女游客在意大利花了10欧元买了一个假冒名牌的太阳镜,被意大利政府处以1万欧元的罚款。并报道,在那之前,已有8个不同国家的人被罚过。当时未涉及中国人,没有引起国内广泛注意。这次法国海关处罚中国游客的事件,固然应当注意,外出游客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但也要以平常心对待,这是欧洲国家一个理性的执法活动,并非针对中国人。

  第二,中国人不应妄自菲薄,自愧生性好贪便宜。我们的老祖宗早就揭示了人类那些共通的本质。所谓,“性相近”的判断,就是说明。

  其实人类的缺点和优点,是近似的。买冒牌货并非中国人和发展中国家人民的专利,而是人类普遍存在的弱点。一个国际性的调查显示,在受访人中,分别有42%的香港人,57%的美国人,80%的塞尔维亚人和81%的阿联酋人承认买过假牌货,因此可以说冒牌是世界性的公害。因为冒牌行为是在全世界普遍发生的,与之做斗争,不仅中国人,而是全人类共同的任务。

  第三,国际冒牌大鳄获取非法利益,中国人背黑锅的现象,再也不应继续下去了。

  有专业机构对冒牌现象的深度调查表明,那些在中国制造,在境外贴牌,在欧美市场上销售的冒牌产品,下订单的人,基本上是来自欧美的造假大鳄。他们建立了严密的系统,赚取非法的巨额收入,中国人挣的是少得可怜的加工费,却获得了冒牌货国家的恶名。无论是名牌商家,还是冒牌的大鳄,都乐得把黑锅扣在别人身上,这是极不公正的。中国在健全法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也应维护自己的名声。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 郑剑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