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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强制拆迁必须举行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11:33 法制日报

  本报讯江俊涛 记者郭宏鹏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征地拆迁处获悉,今年厦门市将进一步加大拆迁调解、裁决和强制执行力度,但强制拆迁前必须举行听证会,以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厦门市房屋拆迁裁决相关规定,一个拆迁项目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达30户或比例达25%的,裁决申请受理前必须举行听证会。当事人可通过这一渠道发表意见、陈

述情况、质证和申辩。听证会还要邀请居委会人员、人大代表等具有社会公信力,又无利害关系的代表参加。

  按照规定,拆迁当事人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将依法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决定行政强制拆迁前,同样还要经过听证、证据保全等程序,以确保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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