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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是谁在盗抢群众的“救命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12:00 光明网
俞贤同

  近年来一些人和单位把“黑手”伸向被称为群众“救命钱”的社保基金,监守自盗、挤占挪用、欺诈冒领时有发生。此类现象警示,维护基金安全任重道远,加强基金监管时刻不能放松(2006年3月30日《人民网》)。

  看到这则报道,我的心不知不觉地颤抖起来了。为什么?因为我为现在一些官员为了一己之私的大胆妄为的卑鄙行为感到愤怒!我为一些官员竟然已经到了这样的利令智昏的

地步感到无比的悲哀!群众的“救命钱”,这是多么神圣的东西啊。但是,一些官员为了实现一己之私,竟然也不放过,都要千方百计地去侵犯它,盗抢它,掠夺它。

  你说,这样的人,哪里还像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干部?哪里还是一个群众的公仆?这分明就是强盗的行径,简直就是一个沾满群众鲜血的刽子手!

  这些无耻的官员们又是怎么盗抢群众“救命钱”的呢?不妨让我们看看这些强盗和刽子手们的恶劣行径,是如何侵犯、掠夺和残害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吧。

  其一是社保局与相关企业狼狈为奸,欺诈冒领,瞒天过海。据报道,1999年初,江西德安县原县社保局副局长朱正寅与工伤股长邹章明找到爱民机械厂医保办主任淦克立,说金局长要他帮忙搞个假工伤,帮局里搞点钱。淦克立请示分管厂长后,以厂里已死亡职工邵某的名义申报工伤费6万元;2000年7月,邹章明再次找到淦克立,以厂里已退养职工陈某、沈某等人的名义,虚填了工伤费4.5万元的审批表。两笔假账中的9万元被邹章明等人取走,一部分作为福利发放给社保局职工,一部分被金宗根、朱正寅、邹章明私分;其余1.5万元留作厂方奖金。

  其二是领导私心,挪作它用,确保政绩工程的完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负责人说:“个别地方领导搞一项工程,知道社保基金有钱,一个旨意,有关部门既不敢顶,也不向上级反映,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就被挪作它用。”这位负责人还说,随着管理环节的增加,有的基金征缴部门私自设立预留户,征收的基金不及时上缴,长期大量滞压,延缓了基金归集;或者为了给下年征缴指标留有余地,完成当年任务后就不再征缴,致使基金不能颗粒归仓。

  其三是管理缺失,监守自盗,群众的“救命钱”常常发现“短斤少两”,不翼而飞。据媒体披露,浙江温州市平阳县肖江社保所陈青松竟然挪用113万元,主要用于还债、赌博、买体育彩票,而且时间长达12个月未被发现。

  其四是社保局与相关企业私相交易,各取所需,不惜损害群众的“救命钱”,以满足自身的利益。按照国家征缴条例规定,滞纳金应并入社会保险基金,是基金的组成部分。但是个别地方在征收社保基金和滞纳金时,竟与企业私下达成交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负责人举例说,国内一家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870多万元,主管部门以免除其600多万元滞纳金为代价,长期占用该企业提供的6辆轿车。

  社保基金受到侵犯有多么的严重,我们可以再看看这样的一个报道,就会让我们更感到触目惊心的。日前在南昌召开的全国社保局长会议通报说,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各地对3600万人(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进行核查,查出6.2万人有欺诈冒领行为,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竟然达到1.6亿元。

  管理疏漏之严重,由此可见一斑!

  社保基金可以任意使用,可以随意截留,而且金额之大,真是让我感到有点骇人听闻。尤其是那些政绩官员,为了换取自己更大的乌纱帽,不惜动用群众的“救命钱”,用于政绩工程,其行为真是让人感到寒心不已。只要稍微了解一些官场运作政绩工程的人都知道,这样的结果往往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摆在现实面前的问题是严重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确是应该要认真加以分析研究,切实拿出有效的办法,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下最大的功夫,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清理整顿,同时建立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处罚制度,以便能够彻底斩断伸向群众“救命钱”的“黑手”!切实看管好群众的“救命钱”,让群众不会寒心!让群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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