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车主酒店就餐吉普车被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13:00 生活报

  本报记者 芦伟坤

  本报讯顾客在酒店就餐,在酒店保安的看护范围内自己的爱车的车玻璃被砸,车内手包等贵重物品丢失。律师提醒消费者,受损方未向酒店声明车内有贵重物品,车内物品被盗,酒店不承担责任。开车去酒店就餐,勿将大量现金和贵重财物留在车内。

  日前,绥芬河市的张先生和几个朋友晚上开着自己近百万元的吉普车到“统一海鲜巨无霸”就餐,车停在保安指定的停车位置。张先生吃完饭出来后发现,吉普车的后玻璃被砸,放在座位下面的高档皮包不见踪影,当时张先生的朋友拨打了110报警。据警方的笔录记载,包内有1万余元人民币,还有护照、票据和一个数码相机等物品。

  事情发生后,张先生多次找到酒店负责人,要求给予赔偿。酒店负责人只答应修好损坏的车玻璃,其他的一概不管。事情已过去一段时间了,可酒店没有给张先生更换车玻璃。

  张先生说,车停在酒店门前指定的位置,车玻璃被砸,东西被盗,有很多人可以作证,酒店凭啥不负责任。

  对此,黑龙江省闻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文明说,车停在了酒店保安指定的停车位,酒店有义务对车辆进行看护,车辆受损酒店应负责任。由于受损方未向酒店声明车内有贵重物品,双方未形成合同约定,车内物品被盗,酒店不承担责任。受损方若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车内却有贵重物品,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生活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