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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曝光了,很没面子”,亲戚凑钱帮忙了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0:00 东南早报

  悬赏举报“老赖”第期

  早报讯(记者黄祖祥)4月1日起,晋江市人民法院正式启动“悬赏执行”制度,与东南早报联合向社会公开征集“老赖”的去向或财产线索。

  昨日,在第2期“悬赏令”中上榜的陈良广欠债一案顺利得到解决,其亲属到晋江市

人民法院为其垫付了拖欠款。

  4月17日,早报公布的悬赏举报“老赖”第2期名单上,“凡举报陈良广去向经查实并采取司法拘留的给予2000元悬赏”。昨日,陈良广涉案的法院经办执行人员介绍说,陈良广因经营需要自1997年起多次依口头约定向原告郑火泉购买皮革化工材料(已全部使用),由于货款未即时清结,双方于1999年3月16日进行结算,陈良广结欠原告郑火泉货款人民币118212元,并立下欠据为凭。后经郑火泉多次催讨,陈良广均未能付款。近两三年里,陈良广陆续还了两三万元,但剩余款项一直未支付。

  昨日下午,迫于“悬赏令”带来的压力,陈良广的亲属主动到晋江市人民法院为其支付了拖欠郑火泉的剩余款项,对于此事,他们不愿多谈,表示“被曝光了,很没面子”,于是一些亲戚就凑钱帮忙解决了。

  此案的原告郑火泉也到场领回了被拖欠多年的款项,对于晋江市人民法院联合东南早报公布“悬赏令”的做法,他认为效果相当好,一举把多年的难案给解决了,他相当满意。

  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在公布“悬赏令”之前,“悬赏令”就已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名“老赖”在听说自己即将因故意不还钱而被悬赏举报时,就主动找到法院经办人员提前交了欠债款。

  据悉,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具体名单详见4月17日东南早报A5版),知道其财产线索或下落的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供线索,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得以执行后,法院将向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支付相应赏金,并对提供者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联系电话:0595-85671204(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联系人:小苏、小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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