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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表更换不应消费者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2:25 北京晨报

  晨报讯(首席记者 杨玉峰)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首次发布的消费观点将矛头直指燃气供应部门,称“超期燃气表更换费用不应由消费者埋单”。发布消费观点是中消协继“消费点评”之后针对消费市场中不公平现象采取的又一项有力措施。

  中消协推出的消费观点是针对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发布的,观点的产生综合了专家、律师及特邀人员的观点,意图在于反映消费者的呼声,抨击消费领域的不合理现象,推动

有关问题妥善解决。

  昨天发布的首个消费观点,由中消协和四川省消委会共同推出,内容涉及“超期燃气表更换费不应由消费者埋单”问题。针对相关争议,中消协和四川省消委会认为:保证安全供气是燃气经营者的法定义务。超期燃气表存在安全隐患,燃气经营者应主动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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